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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委编办“三步走”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时间:2024-04-10 阅读量:1 【字体: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全面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石家庄市委编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靠前指导、精准施策、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早部署、严审查、强监管”,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早部署”提高服务意识。按照日常事业单位法人动态监管台账梳理正常年报单位清单、待变更单位清单、应注销单位清单及问题单位清单等,针对问题单位,主动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指导,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12月底,提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填报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全面提高工作意识。同时梳理历年工作中存在的易错点和突出问题,随《通知》制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明白纸》,有针对性事前答疑解惑,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严审查”提升工作质效。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对年度报告的保密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自审、举办单位初审、登记部门复审”审核模式,对各事业单位提交材料的形式及内容逐项审查。深入核实各单位业务活动开展、资产损益及受奖惩等情况,对申报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或不规范事业单位实行问题“一次性告知”,及时退回修改完善。广拓形式、推行不见面填报指导,百分百实现非涉密事业单位“零跑腿”完成法人年度报告申报工作,大大提升了工作质效。
三是“强监管”确保年报实效。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在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石家庄机构编制网等平台,对市本级非涉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常态化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对年报工作中发现的故意隐瞒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委编办全年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价,进一步督促事业单位规范运行、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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