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栾城区委编办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行政复议职责。成立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栾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全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作出行政复议决策,组织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深化调查研究,规范行政复议机构。栾城区委编办认真研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会同区司法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计梳理近两年来全区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掌握案件类别及数量,研究分析改革后工作增量及工作衔接等问题,做到政策明、底数清、方向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在法制股加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及行政应诉工作。
细化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质效。成立由法律专家、政府有关部门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分析研究,提供咨询意见,确保每个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理程序等方面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行政应诉办法》《行政复议答复暂行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