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2009年9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机构具体调整和设置如下:
1、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经济促进局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信息产业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工业经济促进局、信息产业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小企业局。
2、组建交通运输局。将交通局的职责,城市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交通局。
3、组建水务局。将水利局的职责,城市管理局城市供水的职责划入水务局。不再保留水利局。
4、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公务员局牌子。将外国专家局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入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
5、组建文化新闻出版局。将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文化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6、组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将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将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9、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列市委直属事业机构,为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市政府管理为主。
10、将物价局由市政府工作部门改为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11、组建投资招商局,由商务局管理。
12、将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划入科学技术局,在科学技术局挂知识产权局的牌子。
13、将市政府研究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厅,在市政府办公厅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14、在城市管理局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经上述调整和整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8个,直属事业机构4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