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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024〕22号(重新申领)

时间:2024-12-04 阅读量:1 【字体: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重新申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予以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开办资金

宗旨和业务范围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举办单位

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刘琼

405万元

开展对外联络、信息反馈、接待服务等相关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北路10号院4号楼

12130100K00136499R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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