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负责拟订市城区门店牌匾设置规划并监督落实,组织编制沿街建筑景观照明专项规划;负责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改造、装饰装修日常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市城区城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具体工作。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市城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不含门店牌匾)改造、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的审批、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制定、落实相关设计方案的审批、审核工作流程。 |
3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负责做好建筑物、构筑物改造装修过程中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沿街住宅小区的外立面清洗保洁工作。 |
4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沿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及门店的改造、装饰装修过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负责沿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及门店的改造、装饰装修日常管理工作。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