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全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做好与省能源局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
2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冬季天然气供暖和燃气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限(停)气名单、城镇燃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做好燃气行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天然气设施建设中涉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督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做好依法开工穿越管道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第三方施工监管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
4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组织或参与油气管道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天然气产供储销设施生产企业加强技术改造。
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的土地使用管理。负责管道临时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配合做好天然气管道选线方案的规划审查,做好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监督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依法查处管道周边违法采矿、采砂行为。
7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天然气使用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环境监管工作。
8 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或参与协调解决全市公路建设与油气输送管道建设相关的重大问题。
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组织实施天然气输送长输管道、工业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长输管道、工业管道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使用年限较长的天然气输送长输管道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10 市林业局 依法做好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选址审核。
11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长输天然气管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天然气管道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依法依规审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做好天然气管道建设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相关依据:

1.《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石政办函〔2018〕16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