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组织审定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和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负责调查研究城中村改造工作,完善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负责指导、督导、协调、考核各单位城中村改造工作。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土地出让和划拨手续、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规划核实。
3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施工许可。
4 市发展改革委 与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各区做好项目谋划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部投资等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市属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改制相关后续工作。
5 市教育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教育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审查。
6 市园林局 负责建设工程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7 市人防办 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包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监督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出具。
8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9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对住建部门移交的施工手续不全,非法开工项目行使行政处罚权。
10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项目工地扬尘实施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和属地负责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相关依据:

《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