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
2 | 市卫生健康委 | 负责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运输的监督管理。 |
3 |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负责协调、监督医疗机构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接收、运输和处理工作。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