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负责指导主城区城市供水工作,协调做好主城区相关设施养护维修等工作,负责主城区供水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计划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监测工作。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给出市政供水管线工程规划路由意见;负责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负责办理供水设施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
3 | 市水利局 | 负责城市饮用水源保障工作,做好自备井关停工作。 |
4 | 市行政审批局 | 负责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
5 | 市卫生健康委 | 负责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
6 | 市发展改革委 | 负责制定或者调整城市公共供水价格。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