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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停放的监管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在城市便道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停放区域,引导有序停放。
2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牵头科学设定互联网租赁车辆的运营总量,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3
市公安局
负责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在城市非机动车道和快车道乱停乱放管理。
相关依据:
1.《石家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