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停放的监管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在城市便道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停放区域,引导有序停放。
2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牵头科学设定互联网租赁车辆的运营总量,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3 市公安局 负责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在城市非机动车道和快车道乱停乱放管理。

相关依据:

1.《石家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