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林业局 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市水利局 负责河流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3 市园林局 负责环城水系、太平河、市级公园湿地管理,以及滹沱河中华大街到东三环北延线,主河槽围栏外至堤防间的景观水面、景观路及由市园林局建设运行维护的景观节点的安全管理。

相关依据:

《河北省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