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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林业局
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市水利局
负责河流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3
市园林局
负责环城水系、太平河、市级公园湿地管理,以及滹沱河中华大街到东三环北延线,主河槽围栏外至堤防间的景观水面、景观路及由市园林局建设运行维护的景观节点的安全管理。
相关依据:
《河北省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