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监管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公安局
负责对安检机构的监控设备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已核发合格标志车辆的检测视频和上传资料照片进行事后抽查。
2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机动车技术安全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认定条件和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公安部、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3.《关于印发河北省道路交通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冀政办字〔2021〕70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2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