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卫生健康委
承担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B超管理、定点凭证引产管理等制度,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
2
市公安局
负责提供分性别的户籍人口出生变动统计数据;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
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组织定期巡查。
4
市委宣传部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为重点的宣传倡导活动,引导群众逐步消除性别偏好。
5
市教育局
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孩上学。
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妇女就业。
7
市统计局
负责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
8
市妇联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相关依据:

1.《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计委令第9号)
2.《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111号)
3.《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号)
4.《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5.《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冀政办〔2006〕8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65号)
7.《关于石家庄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协调指导小组更名及职责调整的通知》(市政办函〔2012〕48号)
8.《关于调整石家庄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成员的通知》(市计育领〔2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