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医疗保障局 |
负责年度参保扩面目标的制定及落实工作;对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估。 |
2 |
市税务局 |
承担居民医保费用征缴主体责任。做好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按规定及时将征缴的居民医保费用缴入国库。 |
3 |
市民政局 |
负责按规定做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等认定工作,核发特困人员和低保人员证件,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
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负责参保人员的信息数据共享交换。 |
5 |
市乡村振兴局 |
负责按规定做好脱贫人口认定工作,做好人员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工作。 |
6 |
市残联 |
负责落实特殊困难残疾人群身份认定和人员信息数据共享交换。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