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应急管理局 承担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调、组织调动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救援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疏散人员的安置救助工作。
2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应急处置现场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做好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通道畅通;配合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疏散、安置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3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气象服务。
4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进行监测,评估事故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质的扩散情况、蔓延区域和危害程度;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后续处置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工作。
5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力量开展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为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6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7 市国资委 负责督促监管企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8 市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属新闻媒体,做好新闻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发布相关信息。
9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10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期间的通信保障和抢险工作,保障市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工作的各单位间通讯畅通。
1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所需的特种设备专业技术支持;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指导和协调工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及做好自救等相关工作。
13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事故现场的供热、供水、城市排水及市政设施的险情排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
1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中提供有关建筑物的技术支持。
15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 负责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相关依据:

1.《石家庄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石家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4.《石家庄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石家庄市地震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