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行业安全监管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应急管理局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
6 市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
2.《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石字〔2013〕5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