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容貌整治和污水垃圾处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镇(县城城建界以内)容貌整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综合执法、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工作。
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县城城建界以外的建制镇、集镇(乡)和村庄农村容貌整治和污水垃圾处理工作。

相关依据:

1.《关于调整明确市住建局、市城管委部分职责分工的通知》(石机编〔2018〕37)
2.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