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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
2
市生态环境局
承担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工作。
相关依据: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