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
2
市生态环境局
承担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工作。

相关依据: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