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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民宗局
负责对全市宗教团体的设立提出意见,并做好宗教团体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2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宗教团体成立、变更和注销的审核登记工作。
3
市民政局
负责宗教团体年检。
相关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宗教事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