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行业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负责经营权管理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2 市公安局 负责车辆登记注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交通违法查处。
3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核发。
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出租车计价器计量监督管理。
5 市税务局 负责做好出租汽车相关税务工作。
6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新能源出租车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出租车运营收费定价。

相关依据:

1.市交通运输局“三定”规定
2.《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4.《信访条例》
5.《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个体工商户条例》
8.《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9.《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10.《税收征管法》
11.《增值税暂行条例》
1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