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担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发现的传销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作好移送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重大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 |
2 | 市公安局 | 履行刑事打击、大案侦破职责,严厉打击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严厉惩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 |
3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依法从重惩处传销犯罪分子和传销引发的各种犯罪行为。 |
4 | 市人民检察院 | 对涉嫌犯罪的重大传销案件,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做好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
5 | 市委政法委 | 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督促协调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重大案件及时查处,依法严惩。 |
6 | 市商务局 | 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配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引导企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 |
7 | 市教育局 | 督促、指导院校做好宣传教育,严防传销组织向校园渗透,配合相关部门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及时做好解救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 |
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加强对各类人力资源市场的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严防传销分子诱骗求职者加入传销组织。 |
9 | 市委金融办 | 协调金融机构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涉传案件的查处工作。 |
10 | 市信访局 | 接待因传销问题上访群众,向有关部门转送传销问题线索;对因传销导致重大集体信访事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
11 |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 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行为,协助做好对违法网站的调查取证、关停等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传销宣传工作。 |
12 | 中国人民银行 石家庄中心支行 |
依法指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协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来往帐目、资金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开展对可疑资金交易线索的分析、研判,协助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