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卫生初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一级建造师资格、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2 市财政局 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3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4 市统计局 负责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3.《护士条例》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5.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