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审定既有建筑物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使用性质审批。
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负责既有建筑改变使用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用途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用途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