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与工程管理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根据全市保障房建设计划安排,负责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政策,落实用地计划。 |
3 |
市发展改革委 |
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做好申报资金工作。 |
4 |
市林业局 |
负责组织督导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工作。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