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牵头负责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物业用房、环境等改造指导;负责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指导工作。
2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投资综合管理。
3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供热设施、燃气设施、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工作。
4
市教育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幼儿园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5
市公安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6
市民政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养老(助餐)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指导工作。
8
市商务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发展指导工作。
9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指导工作。
10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文化休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1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医疗、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13
市国资委
负责指导协调国有企业配合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及电梯安装指导工作。
15
市体育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6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市直公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17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指导工作。
18
市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19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广电网络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等
分工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移动通信设施改造、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供电设施改造、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电等相关工作。

相关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2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