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组织审定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和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负责调查研究城中村改造工作,完善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负责指导、督导、协调、考核各单位城中村改造工作。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土地出让和划拨手续、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规划核实。
3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施工许可。
4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投资要求进行审查,负责市属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改制工作。
5
市教育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教育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审查。
6
市园林局
负责建设工程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7
市人防办
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包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监督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出具。
8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9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对住建部门移交的施工手续不全,非法开工项目行使行政处罚权。
10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项目工地扬尘实施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和属地负责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相关依据:

《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