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批后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管及出具规划核实证明。
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管理。
3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施工许可审批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
各乡镇政府
负责乡村建设的批后监管和初步核实。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