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司法局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检查、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2
市教育局
负责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提供条件;推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3
市公安局
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拟暂予监外执行的,核实并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对社区矫正对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处置突发事件;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查找失联矫正对象;执行限制社区矫正对象出境的措施。
4
市民政局
负责对暂时遇到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
市卫生健康委
指导做好对罪犯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复查工作。
6
团市委
依法协助相关单位和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7
市妇联
指导各级妇联组织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中女性的合法权益,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帮扶。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