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民政局
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政策;负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市民宗局
指导各地会同民政部门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经营骨灰存放设施等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少数民族推进殡葬改革。
3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殡葬改革执法秩序,依法打击阻碍干扰殡葬执法、破坏殡葬设施等行为;查处丧事和祭祀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对违法占地兴建殡葬设施和乱埋乱葬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行为进行查处。
5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指导殡葬环保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6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对治丧活动中营利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依法规范丧事演出活动。
7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监督管理,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搞好殡葬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规范医院死亡病人遗体处理程序,督促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死亡病人遗体的处理工作。
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对殡葬服务收费实施监管,查处乱收费行为;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施和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违法行为。
9
市林业局
负责对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草地和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行为进行处罚,严禁毁林毁草建墓。
10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占道销售丧葬用品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11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和从事殡葬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

相关依据:

《关于建立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石殡联办〔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