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盐、食糖、棉花等生活资料储备,以及救灾物资、小包装应急商品等抗灾救灾物资储备。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3 市商务局 负责肉类、蔬菜等生活资料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4 市供销社 负责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储备。
5 市水利局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
6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等抗灾救灾物资储备。

相关依据:

《关于进一步健全市级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