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牵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负责散煤销售网点质量监管,查处散煤无照经营和违法运销行为。 |
2 | 市发展改革委 | 负责巩固外来煤洗选治理成果,确保洁净煤兜底保供,规范劣质散煤处置。 |
3 |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划定禁燃区范围、散煤燃用单位监管、农村地区散煤复燃监管。 |
4 | 市行政审批局 | 负责指导县(市、区)严格散煤经营网点审批。 |
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现有工业散煤销售网点存在的违法占地行为查处工作。 |
6 | 市公安局 | 负责省煤检站车辆拦截和劝返,联合开展散煤运销查处。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