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散煤管控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牵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负责散煤销售网点质量监管,查处散煤无照经营和违法运销行为。
2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巩固外来煤洗选治理成果,确保洁净煤兜底保供,规范劣质散煤处置。
3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划定禁燃区范围、散煤燃用单位监管、农村地区散煤复燃监管。
4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指导县(市、区)严格散煤经营网点审批。
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现有工业散煤销售网点存在的违法占地行为查处工作。
6 市公安局 负责省煤检站车辆拦截和劝返,联合开展散煤运销查处。

相关依据:

《石家庄市2021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