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8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事项
对彩票销售管理的检查
行政主体
市财政局
实施依据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非法销售彩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停业整顿。 3.移送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对彩票销售管理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责令其停业整顿。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不移交司法机关。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