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查处学校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监测;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和传染病疫情信息。
2
市教育局
配合卫生等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疫情,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