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
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与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制度,根据职责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相关依据:

《卫生部 工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