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卫生健康委 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主管部门,负责重大疾病防控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预防控制、监测工作并组织实施。
2 市水利局 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发展规划,落实水源型氟中毒村改水措施。
3 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4 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指导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5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
6 市科学技术局 将重大传染病重点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的疫苗、诊断试剂、治疗药品等研发工作;支持开展中、西医治疗重大传染病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工作;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交流工作。
7 市商务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国劳务人员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

相关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
2.《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3.《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