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卫生健康委 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免疫规划疫苗的领取、分发、预防接种和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疫苗储存、运输的技术指导;对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疫苗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3.《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监管体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5.《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监管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