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牵头制定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公布和修改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公布和修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管网综合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参与由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的镇规划、乡村规划、专项规划、特定区域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 负责审查、上报各县(市)、矿区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近期建设规划,起草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参与相关部门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根据城市近期开发建设情况,提出统筹各项建设的规划意见。参与近期建设规划,负责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土地收储和供应年度计划。 |
2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负责参与近期建设规划,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旧城改造、城建投资年度实施计划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
3 |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参与近期建设规划,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生态环境建设年度实施计划。 |
4 | 市轨道办 | 负责参与近期建设规划,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轨道交通年度建设计划。 |
5 | 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应急、园林、公安、城管、轨道办、教育、卫健、体育、文旅、人防、民政、供电公司等部门 | 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专项规划编制计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报批、备案有关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
6 | 鹿泉、栾城、藁城三区 | 负责组织编制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其中城关镇乡镇规划需报市政府审批。 |
7 | 开发区(新区)等特定区域管委会 | 根据职责要求组织编制、报批辖区内城乡规划。 |
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