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对规划条件涉及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2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对位于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审查。
3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与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施工图审查;负责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居民回迁楼位置、规模等进行认定;负责对保障房项目及配建保障房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保障房事项审查。负责组织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备式建筑认定等相关工作。
5 市教育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教育设施是否符合配套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
6 市园林局 负责建设工程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7 市轨道办 负责对位于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范围及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轨道交通保护要求进行审查。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