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水利局 负责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等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水资源信息。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
2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负责拟定全市水污染防治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河湖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全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制度。承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协调与监督工作。
3 市公安局 负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水事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或侵犯水政执法人员人身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污染防治法》
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4.《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治安管理处罚法》
8.《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9.《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