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水利局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
2 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水利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事项依法作出处理。
3 市公安局 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的审查、办理。
4 市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 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相关依据: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