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盐、食糖、棉花等生活资料储备,以及救灾物资、小包装应急商品等抗灾救灾物资储备。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3
市商务局
负责肉类、蔬菜等生活资料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4
市供销社
负责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储备。
5
市水利局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
6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等抗灾救灾物资储备。

相关依据:

《关于进一步健全市级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