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印刷业监督管理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负责印刷、复制、出版、发行、版权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并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市内四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全市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相关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
2.《印刷业管理条例》
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4.《关于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知》
5.《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石办发〔20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