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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做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
2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排放达标维修、维修复检等工作,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相关依据:
1.《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2.市交通运输局“三定”规定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