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内设机构名称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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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
督查科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 具体职责: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工作开展督促检查;配合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组开展工作,并组织进行整改;负责乡村振兴系统信访工作;承办市委巡察、督查交办工作。
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乡村振兴具体工作进行推进落实。
 
配合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做好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
 
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做好乡村振兴具体的推进落实。
 
负责乡村振兴系统信访事项的受理、承办或督办工作。
 
承办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统计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全市贫困识别和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开展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统计、监测和分析全市贫困状况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统计监测协作;负责对基层脱贫人口等基础数据的统计监测工作。
指导全市贫困识别和退出工作。指导各县按照“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的工作程序确定贫困户识别退出。
 
利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指导开展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统计、分析和监测全市贫困状况工作。
 
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与有关部门进行统计监测协作。
 
负责对脱贫人口等基础数据的统计监测工作。
 
考核评估科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国家和省对我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有关工作。 具体职责:协调联络国家和省对我市后评估工作。负责对各县党委和政府后评估指导工作。负责对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后评估责任分工。负责后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
协调联络国家和省对我市后评估工作。
 
负责对各县党委和政府后评估指导工作。
 
负责对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后评估责任分工。
 
负责后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
 
开发指导科
主要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衔接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和管理。配合做好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工作。 具体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衔接资金的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衔接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市、区)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建立完善产业帮扶到户机制,完善资产收益帮扶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产业、就业、科技、金融等帮扶工作;开展股份合作制帮扶;负责指导脱贫县发展家庭手工业帮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小额信贷项目的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工作;承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脱贫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指导监督县(市、区)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合理谋划项目并组织实施,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人口内生动力,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建立完善帮扶到户机制,资产收益帮扶机制。
 
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产业帮扶工作,巩固扩大产业项目类别覆盖面,提高产业帮扶收益率。向人社部门提供有务工意愿的脱贫人口信息,并及时将脱贫人口已外出务工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并指导县(市、区)开发光伏公益岗位。
 
开展股份合作制帮扶,负责指导脱贫县发展家庭手工业帮扶。指导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帮扶车间认定和后续管理监督工作。
 
配合金融部门抓好小额信贷帮扶项目的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确保小额信贷增量,并指导县(市、区)做好小额信贷还款贷款数据的录入工作,做好逾期处置工作。
 
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相关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台账建设和易地搬迁产业项目的资产收益分配。
 
承担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配合财政部门拟定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
 
提出衔接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和监督县(市、区)衔接资金使用成效和管理。
 
社会扶贫科
主要职责:协调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国家、省、市机关和有关单位对口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具体职责:协调联系中央和省、市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调驻石部队参与脱贫村帮扶工作;负责统计乡村振兴系统培训开展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培训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主监督工作;配合做好驻村干部和脱贫户帮扶责任人的选派、管理、培训和帮扶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包联工作。
组织协调赞皇、平山、行唐、灵寿四个脱贫县做好中直单位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工作对接、项目谋划、资金管理、消费帮扶、服务保障、选树典型、配合考核评价等方面工作。
 
协调驻石部队做好脱贫村的帮扶工作。
 
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相关工作。统计汇总乡村振兴系统各类培训开展情况。
 
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做好“雨露计划”帮扶资金的发放、统计工作。
 
协调配合市工商联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大力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切实巩固帮扶成果、促进长远发展。
 
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积极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协调做好政府集中采购、扶贫832平台销售、产销对接活动,助力脱贫人口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协调做好市级领导包联脱贫村工作,定期汇总相关情况。
 
机关党总支(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深化党风廉政教育,配合纪检组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市文明办做好相关材料上报。
 
负责机关群团等工作,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妇女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相关工作。
 
做好局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及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任免、登记、备案、统计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组织慰问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