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内设机构名称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备注
1
财政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全局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推进,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石家庄市财政局”印章,负责文印工作。
 
负责全局重要会议,以及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局内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搜集、整理、编发和报送财政信息。
 
负责财政新闻宣传,审查重要宣传稿件;分析研判重要财政舆情,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承担的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做好承担全市重点工作月度进展报送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互联网+督查信息系统,做好局党组和局领导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
 
承担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做好财政重点改革事项征集和上报,做好市委年度财政重点改革事项征求意见和确定工作,做好市委年度财政重点改革事项月度进展上报工作,负责市委互联网+深改信息系统填报等工作。
 
负责组织办理全市“两会”建议和提案工作。
 
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做好机关涉密文件、涉密信息、涉密载体管理工作。
 
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局机关值班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办理市长热线、网民咨询投诉留言、互联网+“服务”等工作,做好信访接待、信访信件办理工作。牵头组织做好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
 
负责局机关档案的管理、利用、检查工作。
 
负责汇总审核财政部门预决算的编报及公开,部门财务报告的编报;负责局机关(含财务未独立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管理、发放。
 
负责做好局机关公车使用、管理等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
主要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具体职责: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财政改革和贯彻落实上级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具体建议。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
开展财税经济形势、财税改革、财税政策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协同推进财税改革,组织起草全局性重要文稿,参与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的政策研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相关研究。
 
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推广实施。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的相关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职级职数的管理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划、制度和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职务任免、职级升降等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调整工作,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落实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科以下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并负责电子化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入档材料的收集、鉴定、转递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拟订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双十佳”评选活动及典型宣传工作,做好全局评先评优申报推荐工作。
 
组织并督促全局领导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负责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的管理工作。
 
指导所属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审核。
 
管理“中共石家庄市财政局党组”印章;负责局党组发文的文号管理工作。
 
拟定全局科以下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积极做好局机关领导班子考核的准备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科
主要职责:拟订市与县(市、区)的分配政策。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市级财政预算公开。 具体职责: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市年度预算。承担市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对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拟订市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拟订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市和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指导全市基层财政业务。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
 
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汇总全市年度预算。
 
汇总编制市级预算调整草案。按要求负责起草全市年度决算报告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组织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落实市级预算公开管理制度。负责市级政府预算公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及县(市)区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提出对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拟定市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拟定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市和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
 
承担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
 
指导全市基层财政业务。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绩效科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市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市级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牵头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制订预算绩效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组织开展市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组织市直部门绩效目标指标审核,组织开展市级绩效监控相关工作。
 
组织对市直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组织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指导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库科
主要职责:编制年度市级决算草案。汇编全市决算草案。批复部门(单位)年度决算。负责市级财政决算公开。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组织调度全市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市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牵头组织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承担财政收入分析、预测。
 
负责下达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额度,办理非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资金拨付。
 
牵头协调调度各资金科室和市直预算部门支出进度,督导县(市、区)财政支出达到序时进度,承担支出分析。
 
负责市本级财政总会计工作,承办市本级预算内、财政专户资金会计核算与管理。
 
负责对下财政国库往来资金调度,监测县级库款运行。
 
负责按旬、按月汇总统计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数据,编制财政收支月度分析,开展预算执行数据分析、利用。
 
负责推进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支付改革,指导县级国库改革工作。
 
负责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总决算,按要求公开财政总决算,指导县(市、区)总决算公开工作。
 
牵头组织编制市本级部门决算,汇总审核全市部门决算,组织资金科室做好对市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
 
牵头组织编制市本级政府财务报告,汇总审核全市政府财务报告。
 
负责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等工作,负责市县财政专户管理相关工作。
 
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评价科
主要职责: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具体职责: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县(市、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意见。
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
 
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预算管理有关情况。
 
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3项;行政处罚类第3项
组织局内部控制工作。
 
组织实施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县(市、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意见。汇总包括投资中心的所有项目评价情况。
 
负责中央、省、市各级审计及财政部、省财政厅等派出机构对我局综合事项的审计、检查等的协调组织工作。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监督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债务科
主要职责: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 具体职责: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提出全市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落实省制定的政府债务限额计划,对市级政府债务实施限额管理。
 
承担市级政府债券申报、转贷、还本付息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有关工作。
 
统计政府债务并评估债务风险,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绩效评价。
 
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市本级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指导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具体职责:负责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园林、代建中心、国防动员、轨道办、交通运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参与市级城建计划的拟订。
参与研究制定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园林、代建、人防、轨道、城市更新、交通、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会同部门确定专项资金分配办法。
 
拟订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落实。
 
研究制定城建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参与市级城建计划的制定。
 
指导县(区、市)财政部门业务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政法科
负责市级行政、政法、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负责归口部门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分析和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对预算未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提出分配建议、使用意见及资金拨付工作。
 
负责市级行政、政法、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通讯补、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财政政策、资金意见建议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执法部门服装管理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科文科
承担市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体彩资金。
参与研究制定归口联系部门(单位)宣传、网信、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牵头提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区域科技创新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科技支出管理。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负责对有关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拟订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
 
落实彩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负责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4项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承担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福彩资金。
参与研究制定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配合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工作,预测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定、投资管理和保值增值等相关工作。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拟订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
 
落实彩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福彩业务费、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4项
指导县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农村科
承担市级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与研究制定归口联系部门(单位)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乡村振兴、农科院等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分析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及重大改革进展情况。
 
参与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并协调与此有关的具体事宜。
 
牵头落实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建议,落实财政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担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相关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等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市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督促部门对有关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拟订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农业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具体职责:承担市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数据资源、工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参与拟订环境污染治理相关政策。
负责归口服务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审核批复部门决算等。
 
管理落实中央和省基本建设资金。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项目、机场航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
 
落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
 
落实中央和省粮(油)、生猪、棉花等专项资金。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涉外科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市政府国外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具体职责:承担市级涉外、商务、投资促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市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负责对有关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参与研究制定归口联系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准备、申报、签约和转贷、担保、偿还等工作,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与县级财政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工作。
 
负责市级财政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负责市级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因公出国(境)人员经费审核拨付;负责办理非贸易外汇用汇申请、审核、核销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指导和监督市直部门和县级财政开展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工作。
 
负责拟制全市有关涉外财政政策、制度;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及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涉外财政政策,指导县级财政部门涉外财政工作。
 
负责开发区综合考核绩效和外商投资企业奖补资金年度预算审核和落实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科
主要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逐步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具体职责: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和项目推介等相关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
研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问题,拟订财政金融合力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
 
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管理工作。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负责对有关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参与研究制定归口联系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决算、绩效考核、工资政策、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研究项目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部门预算主管科做好市本级项目的项目识别、评估论证等有关工作,承担项目库管理和项目推介等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制度建议;对全市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相关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具体职责: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业财务制度,组织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市级国有资产、机关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按规定审核处置车辆。
负责归口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审核批复部门决算;参与研究制定归口联系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按规定审核处置车辆。
 
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报告。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计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制度。受上级委托,负责注册会计师考务工作。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授权负责注册会计师考务工作。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档案调转、信息变更等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会计基础工作建设。
 
宣传贯彻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会计人员诚信建设。
 
做好推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编报工作。
 
根据全省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创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选拔推荐我市会计人才、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全省管理会计发展规划,适时推动我市管理会计应用。
 
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做好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变更、补、换、发等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工作,组织好全市代理记账行业年度备案工作。
 
指导市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的工作。
 
受理会计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根据省厅授权负责注册会计师考务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条法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 具体职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审核有关科室审核代政府起草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及相关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的条款。
 
组织对市财政局代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汇编工作。
 
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财政处罚听证工作。
 
组织协调以我局为申请人的复议、以我局为被告的诉讼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其他类第1项
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负责局内各科室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汇编工作。
 
制定实施我局法律顾问制度,为局内有关科室、局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政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职责:组织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工作。
就税收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要求,配合省厅赴县(市、区)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职责。
 
研究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
 
提出规范税费关系的政策建议。
 
负责组织全市税收资料的调查,落实省厅制定税式支出管理办法。
 
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税收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确认类第1项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税政相关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源建设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财源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跟踪全市产业财税贡献动态,提出财源建设意见和建议。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财源信息采集共享,开展财源信息比对分析及应用,承担全市重点财源监控分析。牵头负责全市征管保障、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财源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财源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的研究制定、推进落实。
 
跟踪全市产业财税贡献动态,提出财源建设意见、建议。
 
负责市级财源信息云计算平台管理维护,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财源信息采集共享。
 
组织开展财源信息比对、分析应用及成果反馈。
 
承担全市重点财源监控分析。
 
牵头负责全市税收征管保障及协税护税工作。
 
指导县(市、区)开展财源建设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采购科
主要职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具体职责: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
 
受理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
 
负责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审批市直单位采购方式变更,审核进口产品采购。
 
对市直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审核。
 
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2项;行政裁决类第1项;行政处罚类第2项
开展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
 
指导市直单位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的相关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直工委以及局党组的决议;牵头组织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
 
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建工作考核。
 
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牵头保障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不断夯实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基础,彰显财政机关政治属性。
 
抓好党员轮训和党务干部培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员志愿者服务,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同财政业务工作紧密融合。
 
协助局党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局机关纪委的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和日常监督。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主动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领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局属单位党建工作。
 
组织开展局内部审计工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老干部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落实相关的政治、生活待遇。
 
组织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
 
管理老干部活动室,开展有益于离退休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负责离退休同志的医疗保健、探视、慰问等工作。
 
根据局内统一安排,落实保障离退休同志生活待遇,负责生活物品的领取、发放工作。
 
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及善后事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