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内设机构名称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备注
1
统计局
统计执法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具体职责: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
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完成市司法局相关各项报表工作。
 
监督检查四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完善企业信用制度。
 
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1项
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1、2、3、4、5项
组织完成全市统计系统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季报表工作。
 
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等工作。
 
综合统计科
主要职责:综合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城市基本情况统计。 具体职责: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统计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统计分析、经济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宣传、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组织统计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经济类统计舆情反馈。
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起草上报进度分析报告;组织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起草上报专题分析报告、综合性统计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
 
负责统计资料开发工作。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
 
负责统计数据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或社会各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
 
组织各专业开展经济类统计舆情反馈工作。
 
负责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新闻宣传及统计成果发布工作。负责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各类统计成果发布。
 
组织综合统计类统计课题调查、研究工作。
 
国民经济核算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河北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市、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文化、民营等派生产业增加值;负责新经济统计核算;负责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和评估国民经济核算质量;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市、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民营、文化等派生产业增加值。
 
学习新经济发展理念,研究新经济统计核算方法,探索性开展新经济核算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
 
按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协调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编表工作任务。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和评估国民经济核算质量。
 
搜集整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完善监测台账,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相关资料。
 
开展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课题研究。
 
农村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等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县、乡镇、村等区域社会经济统计,农业产业化统计监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等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农村社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
负责农林牧总产值核算及农村社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
 
负责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及相关分析工作。
 
负责农业产业化统计监测工作及相关分析工作。
 
负责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
 
负责指导及核查县(市)区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工作。
 
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提供农村统计相关指标数据。
 
工业统计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新经济统计监测;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对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战略新兴产业做好数据上报、查询、审核、核查以及相关统计分析。
不再承担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
做好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以及相关产业的分析测算工作。
 
按上级要求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进行核算评估。
 
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
 
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
 
每月、季撰写统计分析,并及时撰写统计调研报告。
 
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数据收集、上报、分析报告的撰写及资料开发等工作。
 
能源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能源、消费、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节能降耗、绿色发展、新经济等统计监测;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流通、库存情况、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负责开展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环境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生产、消费、流通和库存情况有关调查。
 
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资源利用情况调查。
 
开展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调查。
 
组织开展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调查。
 
组织开展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销售情况调查。
 
按照统计调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环境统计工作。
 
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 
 
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投资与建筑业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房地产、投资等统计调查;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开展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负责市属和跨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效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营活动、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等统计数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投资领域各项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年报和定报,开展“四下单位”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按照项目不可分割原则,负责对市直部门的(跨县区)项目入库入统工作。
 
对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进行综合整理;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数据,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提供相关数据。
 
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定期撰写固定资产、房地产、建筑业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着力开展统计研究和课题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统计服务。
 
安排专人负责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按要求审批项目入库材料,确保入库质量。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经济普查与投资相关的工作。
 
贸易外经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负责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有关调查;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利用外资、旅游、外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有关调查。
不再承担“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等统计数据”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金样本”月度抽样调查。
 
综合整理利用外资、旅游、外汇等统计数据。
 
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协助开展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新增入库入统审批工作。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和工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和提供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其它年份进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搜集整理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城乡地域库数据资料,推算县级城镇化率和城镇人口。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调查(规模以下采取抽样调查)。发布劳动工资年度数据公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对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承担省会城市国际比较项目(ICP)政府职务报酬统计调查。
 
社会和科技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妇女儿童监测、新经济等统计监测;负责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R&D资源清查、企业研发、创新调查、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开展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全面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R&D资源清查、企业研发、创新调查有关统计调查工作,开展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开展企业研发和企业创新统计分析研究,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收集、整理和计算加工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析研究,撰写统计信息。
 
组织实施文化产业数据加工计算整理,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析研究,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组织实施对妇女发展纲要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以及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开展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基本状况统计调查。
 
服务业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新经济统计监测;负责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具体职责: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物流统计与核算、运输邮电软件业调查、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境外专家来大陆工作、电子商务、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开展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规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邮电运输软件业、信息化、电子商务、交通运输能源消费调查;开展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
 
开展物流统计与核算,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境外专家来大陆工作,服务业个体经营户调查。
 
组织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
 
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协助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入统审批工作。
 
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科)
主要职责: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 具体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编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党建工作;协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协助局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编发党务信息;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组织指导党支部、工会、青联、妇联活动等。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会;收阅红白事个人事项报告转纪检组;协助局党组、纪检组查处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等。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按照审计部门要求,会同局办公室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如人员录用、调配、职务职级任免升降、考核奖励、监督惩戒,退出退休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归纳、整理档案材料。
 
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
 
做好全局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核定工作,完成各类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核定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好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务职称评聘工作;
 
组织开展本单位和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