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内设机构名称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备注
1
数据资源管理局
规划发展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市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做好“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的规划及有关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负责市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出各部门统筹安排市级信息化项目及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日常维护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党政群机关门户网站建设。 内设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推动及有关项目建设的管理;负责市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拟订市级信息化项目及资金计划。
负责拟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定期编制出台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内容等并推进落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文件,拟定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监督使用、管理。完善政务云基础设施和政务应用支撑体系,提升市政务云承载能力,实现政务云服务的按需选用和有效管理。按照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要求加快推进部门业务系统迁云。
 
负责审核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按照总体发展规划,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研究确定年度市级信息化建设需求并拟订市级信息化项目资金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实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实现垂管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规范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制作、管理和应用,加强政务服务办件数据归集,逐步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审批业务“全流程网办”。
 
负责监督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日常维护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党政群机关门户网站建设。
 
2
数据资源管理局
数据资源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的目录制定、归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数据资源、政务信息 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内设职责:指导各级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开放、存储系统运行维护。负责全市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数据资源目录、数据交换、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等平台数据、接口管理使用等工作。
 
研究制定我市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数据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和数据资源共享安全管理规定。
 
人口、法人、办事材料、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工作,协同部门进行主题数据库建设。
 
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及动态调整;数据共享资源目录和数据开放资源目录的发布。
 
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归集、治理;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数据资源的整理利用,大数据分析工作。
 
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的互联互通,推进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数据资源保障服务。
 
3
数据资源管理局
应用推广科
主要职责: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负责市电子政务组织推动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信息化应用建设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数据资源、政信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数据产业发展。负责数据相关技术研发、行业数据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 内设职责: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指导数据资源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行业、企业数据应用。
指导、推进数据资源应用相关系统及平台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相关的应用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评审、项目验收实施方案,制定并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审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初审、网络“双盲”评审及综合复审,提出拟建项目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动态管理。拟定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政府审议。审核市级信息化运行维护类项目预算,拟定运维资金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其他类—审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
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验收范围、验收任务、验收条件、验收流程等。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指导数据资源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行业、企业数据应用;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数据产业发展;负责数据相关技术研发、行业数据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协调推动电子政务和机关办公信息化应用工作。
 
组织政务信息化技术、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4
数据资源管理局
网络建设与安全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 内设职责:推动全市网络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市应用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负责市电子政务网络等内外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县(市、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社会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智慧城市政务服务等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网络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做好电子政务网络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对我局电子政务网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上报反馈等工作。
 
组织、督促我局相关处室及电子政务中心,完成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有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检查保障工作。
 
组织有关单位对电子政务网络及安全技术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