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做好安置区项目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脱贫人口数据变更工作。
2 市发展改革委 牵头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协调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后续帮扶。

相关依据:

1.《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石发〔2021〕15号)
2.《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落实意见》(石发改农经〔2021〕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