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发展改革委 牵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通报、考核验收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完善并下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性文件。
2 市财政局 负责会同市水利局等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
3 市水利局 负责完善大中型灌溉区骨干工程及其供水计量设施;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规范组建和发展;加强用水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用水台账和做好节水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4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牵头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工程建设和管护制度,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等工作。

相关依据:

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23〕12号)
2.《河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河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冀农水价改领〔2023〕1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部门职责的通知(石市农水综改办〔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