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产业帮扶
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1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审核入库项目,组织对产业项目收益进行分配,谋划组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
2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持续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负责对脱贫县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工作给予支持;负责农产品加工品质提升工作;优先支持脱贫县建设农业科技园区。
3 市林业局 负责对脱贫县建设林果产业园区给予技术支持。
4 市商务局 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商超、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搭建平台,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对接合作,扩大销售。持续开展扶贫产品专区建设,引进扶贫产品进场销售。
5 市科学技术局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抓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相关依据: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石发〔2021〕15号)